今天上午老婆又精神消费了75元。在保险公司,她的业务经理向业务员推销公司的股份式保单(可能是只允许在银行销售的储蓄保单,到了四季度,保险公司为了完成年度目标,常常会给一线业务员下达这类销售任务),三万元一份,每一个业务员自愿认购销售目标。老婆不明事理,喊了五份,其他业务员一份两份地跟着要。登记过后,业务经理说:“你们认购的每份得交15元作为压金,如果完成自己的销售任务就返还,完不成不返还,现在大家不需要交钱,直接从工资中扣。”
大家全傻了,都看着老婆。
这不是她第一次做冤大头,为了面子,在产品说明会随便拉人,做无用功。
其实保险公司的这类销售手段就是利用人们的“从众”心理,这就是生活中的“从众”现象。
保险公司的晨会制度就是通过讲师的鼓动,对业务员实施集体催眠,同时利用业务员的“从众”心理进行洗脑,让业务员产生自我强大感,觉得自己无所不能,信心满满地去展业。
从众心理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,指个体在社会群体的无形压力下,不知不觉或不由自主地与大多数人保持一致,通俗地讲就是“随大流”。有“从众”心理的人害怕自己由于不参与团体,会得不到团体的认同,从而失去团体里的朋友和自己在团体内的地位。
当然看待任何事物总要一分为二,“从众”行为既有积极的一面,也有消极的一面。好的方面,如我们做家长的,特别关心孩子在学校里的成长,尤其在意所在学校的校风所在班级的班风,在好的学校,好学生居多,如果孩子“从众”,向好同学看齐积极向上,就是正向的“从众”。坏的方面,如青少年养成的一些不良习惯,如吸烟,斗殴,就是同学或同龄人之间的相互模仿是坏的“从众”。甚至违法犯罪,像去年“李天一”轮奸案,最后两个从犯就是迫于群体压力,走上犯罪道路的,是“从众”心理作祟。
学会独立思考,认清自己,不华众取宠;敢于回绝不良交往,认清“朋友”,不违法犯罪。这样就不会“从众”了。
据说台湾的母亲在孩子(尤其是女孩)很小的时候就开始教育他们学会拒绝,使他们长大后敢于在职场和平时人际交往中敢于说“不”。这是人们学会拒绝“从众”很好的范例。